青岛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市场价格监管政策提醒会

青岛市物价局
07/18/2008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奥帆赛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2008年7月17日,市物价组织局召开了由部分行业协会、宾馆、餐饮、商品零售经营单位、景区景点、泊车公司等52个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市场监管价格政策提醒会。
  市物价局首先通报了我市市场价格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提醒经营者在奥帆赛期间要做到:一是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的商业道德,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二是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三是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会上,青岛香格里拉大饭店和市商业联合会的代表志向参加会议的经营单位发出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的倡议。市物价局副局长盛斌杰同志对与会的各企业代表以及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努力,共同为奥帆赛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